20240507約翰壹書二3-6
每日單獨會主
◎敬拜:
◎讀經:約翰壹書二章3-6節
◎默想:遵行主道!
關於 神:
祂是誰?
祂是怎樣的?
祂作了什麼?
關於我:
我是誰?
神如何看我?
關於基督徒生活:
S罪惡:
P應許:
A態度:
C命令:
E榜樣: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雖然遵守誡命不是獲得救恩的途徑,卻是每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該有的表現。《約翰壹書》中有14次提及「誡命」,其中有7次是用單數詞,7次是用眾數詞。當他用「誡命」的單數詞時,是指彼此相愛的命令;相對地,「誡命」的眾數詞,多連繫到神的訓誨和吩咐,第五節更進一步表明「誡命」就是「主的道」(直譯主的話語)。若我們不實行彼此相愛的命令,或遵行神所賜的話語,我們就是說謊,真理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約翰經常將「說謊或虛謊」和「真理」放在一起,成為相對的詞彙,清楚指出信徒的生活不能同時說謊和活在真理中,在生活中必需表裡一致。
約翰也將「遵守主道」和「愛神的心」放在一起,而愛神的心實在是「完全」的。約翰在這裡用了「完全」的被動語調動詞,是要指出當我們遵行神的話語,我們愛神的心就得以完全。原來不單因為我們愛神而遵行主道,也因遵行主道而能活出更愛主的生活。
很多信徒都是在患難中經歷神的恩典而愛主,在窮途末路中蒙主拯救才產生愛主的心。然而,約翰提醒我們當在生活中遵行主的話語,我們愛主的心也能更多的增長。
約翰說一個人若認識主,就必遵行祂的命令。「認識」原文的意思,就像夫妻間那種親密的關係。聖經講我們要認識主,意思永遠不只是頭腦的認知,而是指一種親密關係。換句話說,一個愛主的人必然會遵守主的命令,愛與順服是不可分的。一個人若是愛,必然會順服,一個順服的人,必定是因為被神的愛感召。
你愛主嗎?愛其實才是信仰的原動力。一個人愛主,就會自動奉獻,自動去服事,因他心中有愛,這個愛就成為他的動力。要怎樣才能更加愛主?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透過敬拜讚美。敬拜中我們不斷向神說「主啊,我們愛你」,一方面向主表達我們的愛,一方面我們口中的話也加深心中的感受。求神給我們敞開的心來到祂面前,能自由向祂表達我們的愛。因為當如此表達時,我們向祂的愛也日漸加增,這也是最基本的順服。因為主說一切誡命中有一條最大的,就是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
約翰將「認識神」、「愛神」與「遵守誡命」聯繫在一起,作為一位基督徒的確據基礎。如果你有生命,它必然會顯現出來,如果沒有,那麼你就沒有生命……如果不變得像祂,你就不可能接受基督的生命。如果不遵守祂的誡命,你就無法與上帝同行。如果不立即、自動地愛祂,你就無法認識上帝。愛總是通過做所愛的對象所渴望的來表現自己。
親愛的啊!基督徒每天的生活都面對許多不同的考驗和挑戰,你憑什麼力量去得勝它們呢?神為著我們的需要,將祂的話語成為我們生命每天的靈糧和生活所需的力量。你享受神的話語嗎?當聖靈藉著神的話提醒我們所當行的事時,有多少時候你實踐在你的生活中呢?
◎回應 神:
親愛的主耶穌!感謝祢!我們愛,因為你先愛了我們。求你把愛你的心放在我們裡面,在每天生活中,樂意服事你和身旁的人,不是因為應當如此,乃是因為愛你的緣故。主啊!謝謝祢!祢的話「是可信的」,我要遵守祢的誡命,能夠帶領我進入光明之中,享受神豐盛的恩典。主聖靈啊!求祢光照我們的生命。幫助我們不犯罪、明白祢的真理、愛祢也愛弟兄姐妹。阿們!
◎禱讀:
凡遵守主道的,愛 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。從此,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。(約壹二5)
◎記錄你與 神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---…